【唐山时评】“刮痧死”难逃监管失职之嫌
长城网6月19日电(樊婧 张光明)6月14日,在浙江省永康市打工的云南省镇雄县人陈绍雄在,网吧上网时,被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警务人员带走。当日,被关在警务站数小时的陈绍雄经抢救无效,非正常死亡。6月19日,永康市公安局针对此事件向人民网回应称:陈绍雄因涉嫌盗窃被巡防队员带回警务站调查询问,期间警员发现陈绍雄身体不适,在采取刮痧等治疗措施无果后,迅即将其送医抢救。事件的真相止于此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公众追寻真理的热情并不亚于警察,“刮痧死”的解释实在无厘头。 陈绍雄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死去,而且是死在不伦不类的解释中。事件的发生不仅让当地公安部门声名扫地,更是给受害者家属带来无尽的悲痛。人们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当年的“躲猫猫死”、“俯卧撑死”、“洗澡死”、“喝水死”等匪夷所思的死亡事件。面对“刮痧死”,我们的公安执法部门是否有勇气声称自己在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力? 毋庸置疑,“刮痧死”背后的真相与公安执法部门滥用权力不无关系。目前,巡防队员身份的认定还无章可循,地方多让巡防队员来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重点在于,巡防队员没有执法权,必须在民警的带领下才能参与执法活动,不能独立执法。巡防队员带走陈绍雄的行为明显暴露了当地公安局执法部门的盲目性。不规范的监管,不严格的制度,又让一个生命在不明不白中死去。 每一次非正常死亡,都是盖在监管部门身上的烙印。只有监管有力才能拉近人们与真相间的距离,也只有恪尽职守,才能让生者安心、逝者安息。否则,仅凭各种莫名其妙的死亡说法,只会犯众怒,进而引发更多更大的舆论风暴。 |
关键词:浙江永康,刮痧死,公安局,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