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法实行“零容忍”
长城网6月20日讯(陈家玉)记者今日从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按照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维护我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据了解,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治安管理局将联合对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进行重点排查。 大排查重点涵盖了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等。 消防部门要求,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要立即拆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等。 据介绍,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治安、警务督察等部门实行全警行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全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此次活动采取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消防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同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复验,消防部门按照比例进行抽查。消防部门还将督促所有消防安全重点社会单位逐一建立户籍档案,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力度。此外,我省还将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合一”场所、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检查,并借助夜查、错时检查等形式,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场所和旅游购物等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可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向消防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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