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曹妃甸区法官巧妙化解一起三角债务纠纷
长城网唐山6月21日电(王玲玲 秦有明 梁金凤)近日,曹妃甸法院民二庭年轻法官刘雪琳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巧妙化解了一起16万余元的三角债务纠纷。 原告某广告装修有限公司为被告王某经营的火锅店装修,因被告王某认为装修有质量问题而拒绝付款,原告遂将王某诉至曹妃甸区法院,要求其支付装修费、人工费等费用共计16万余元。 本案受理后,由民二庭优秀的年轻女法官刘雪琳主审,在审理过程中,因原告提交的装修预算书中并无王某的签字,无法证明王某对该预算金额是否认可。找到王某后,刘法官认真地了解情况得知,被告王某对原告提供的预算书基本认可,但辩称装修有质量问题而拒绝付款。刘法官几次将原被告双方叫在一起做调解工作未果,案件审理陷入了僵局。 正在案件一筹莫展之时,案外人李某某找到法院,称该案原告欠他钱,而他又欠该案被告王某钱,三方存在三角债务关系,要求法院一并解决。主办人趁热打铁,将三方当事人共同约至法院,仔细审查了三方债权债务凭证,经过一番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三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将债务互相抵消,剩余部分也相互放弃,彻底消灭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主办人的见证下三方达成了书面协议,原告某广告装修有限公司也当场表示撤回起诉,三方当事人带着释然、满意的微笑离开法庭。
|
关键词:债务纠纷,法官,曹妃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