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次性资助贫困大学生第一年学杂费住宿费
长城网7月1日讯(张社旗)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廊坊市民政局启动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并印发了《廊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贫困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规定了今年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报名时间及地点。 目前,2013年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已经开始报名,申请救助的学生可在7月31日前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报名。救助对象范围是:廊坊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本人必须为低保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学生及孤儿参加2013年高考(含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并考入大学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的大学新生。以上各批次均不包含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且不包含通过参加成人高考被录取的学生。 救助标准最高为一次性资助第一年学杂费、住宿费。各县(市、区)城乡低保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孤儿考入大学本科一批、二批由市级资助,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第一学年学杂费、住宿费。大厂县、广阳区、安次区、永清县、固安县、廊坊开发区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孤儿考入专科的由市级救助,救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第一学年学杂费、住宿费;三河市、香河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孤儿考入专科的由当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参照市级标准救助。各县(市、区)低收入家庭学生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从县级福彩公益金中给予救助,救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2000元-4000元。 |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