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货车作抵押 终因诈骗罪被任丘检察院批捕
长城网沧州7月4日电(陈朋妹 王园 孙伯晗)犯罪嫌疑人刘某以租用他人货车说是自己购买的名义抵押给田某,诈骗田某3万元人民币。近日,任丘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刘某在西环开着一个货站跑车,当时因为手里没钱,给田某打电话说向他借3万元钱周转一下,抵押给他一辆货车,并说货车是自己的,花了6万元,还没过户,又把机动车的行驶证给了田某,然后田某给车队打电话问清了车队押着营运证和绿本后就相信了刘某,之后付了三万元钱给刘某,两人还签了借条。 货车实际上是刘某租的董某的,月底,车主董某说要验车,刘某就跟田某要车,验完车,董某说如果要继续租的话,就把租金和验车的钱先给他,刘某说暂时没钱,董某就不同意把车开走,刘某没办法,就走了,后来再给刘某打电话就找不到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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