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公安局帮某企业成功追回五年前拖欠货款
长城网唐山7月5日电(张光明)近日,迁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帮助滦县永兴钢球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追回5年前迁西中铁矿业有限公司(原金厂峪镇凿子岭村高升铁选厂)所拖欠的货款11.7万余元,并将全部钱款“完璧归赵”。 2008年6月21日,滦县永兴钢球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高升铁选厂22.1吨钢球,货款合计为117130元,随后滦县永兴钢球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笔业务的发票开出并交至高升铁选厂财务室。在催要货款时,原高升铁选厂财务人员王荣(遵化人,2011年担任迁西中铁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以未提供欠条为由,拒不支付货款。 滦县永兴钢球有限责任公司贾尚宝将锦旗送至该局。(照片由迁西公安局提供)
后2008年8月底迁西县高升铁选厂与中铁矿业合作正式更名为迁西中铁矿业有限公司,由于企业更换法人,业务交接出现问题,近几年企业又一直没有正常生产,货款一事被搁置下来。滦县永兴钢球有限责任公司贾尚宝前后历经数十次催要货款,未果。无奈之下到北京中铁总部讨要说法,仍然没有得到答复,可谓是历经艰辛。 迁西公安局得知此事后,特派专人调节此事。经调节,双方最后达成了共识,并于当日及时偿还了拖欠五年之久的货款共计117130元整。 为表感谢,2013年5月13日,滦县永兴钢球有限责任公司贾尚宝将锦旗送至该局,上面写道:“感谢迁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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