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装”也发霉 承德一超市销售“长寿”蛋糕
发霉的蛋糕。任洪涛 摄
蛋糕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任洪涛 摄
蛋糕的保质期为180天。任洪涛 摄
透过包装霉点清晰可见。任洪涛 摄
蛋糕陈列在柜台上。任洪涛 摄
长城网承德7月15日电(任洪涛 丁铁蕊 田伯兴)11日傍晚,记者在承德市开发区交警支队一层佳佳超市花15元买了一包特价散装糕点,打开一包品名为“无蔗糖蛋糕(红豆味)”的糕点时,发现蛋糕居然发霉了。 近日,记者在承德市开发区交警支队一层佳佳超市,购买了一包特价散装糕点。回到住处后,当打开一包品名为“无蔗糖蛋糕(红豆味)”的糕点时,记者发现蛋糕上面有不少绿色霉点,又将另一包同样的糕点打开,蛋糕上也有许多绿色霉点。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保质期为180天,距离产品过期还有5个多月。 12日中午,记者为了确定“发霉的蛋糕”出自承德市开发区交警支队一层佳佳超市,再一次去往开发区交警支队一层佳佳超市。当记者来到摆放散装糕点的柜台时就发现了发霉的“红豆蛋糕”仍在销售。记者随机拿起几块“红豆蛋糕”仔细观察,透过蛋糕的包装袋可以清晰的看到,部分蛋糕上有不同数量的绿色霉点。而糕点的包装没有任何破损迹象,生产日期均为2013年6月20日。记者询问导购员这种蛋糕能保存期多长,导购员表示这种蛋糕是真空装的,只要包装不破就能保存好几个月。 据了解,“发霉的蛋糕”和其他糕点混放在柜台上打包出售,消费者在购买时很难发现蛋糕上的霉点,一旦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严重的往往会引起体内重要脏器的损害,并可诱发癌症。 7月13日下午,记者带着“发霉的蛋糕”来到承德市开发区交警支队一层佳佳超市,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询问。超市负责人将柜台上陈列的所有该品牌蛋糕下架,并表示愿意退还当时购买问题商品所支付的价款。当记者提出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时,超市负责人称,需要和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沟通,不能赔偿记者购买产品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如果厂家愿意支付超市会尽快联系到记者。 随后记者拨通了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当消费者在超市内购买的食品出现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并且超市应当为第一责任人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超市不应该将责任推卸给产品的生产厂家。 7月15日上午记者接到佳佳超市负责人的电话。超市负责人称,已经与该产品的生产商取得联系并同意赔偿购买产品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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