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发放二季度低收入住房补贴40.3万元 惠及912户
长城网承德7月19日电(石峥 李彦生 田伯兴)7月19日记者从平泉宣传部门获悉,平泉发放第二季度低收入住房补贴40.3万元,惠及912户。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落实廉租房补贴政策,努力实现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平泉县自2004年开始实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制度以来,不断优化和完善保障制度,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补贴两种形式,将保障范围由全县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困难家庭,补贴标准由2元/人·月·平方米增加到5元/人·月·平方米,让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关怀。 几年来,该县通过广播、电视、在城区主要街道张贴通告、公布举报咨询电话、解答群众政策疑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县财政、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户核实,据实申报,按季度实行动态管理,充分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开设住房保障补贴资金专户,实时掌握资金收入、拨付和使用情况,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冒领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该项补贴及时发放到受补对象手中。 截至目前,平泉全县第二季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40.3万元已发放完毕,惠及全县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332户757人、低收入家庭580户1532人,享受补贴面积31008平方米,人均月补助59元,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阳光般的温暖。 |
关键词:平泉,住房补贴,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