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省法院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长城网7月19日讯(宿馨元)17日,河北省法院召开机关动员大会,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代表院党组对活动开展提出要求,省委第十一督导组一行五人莅临会议,王新民组长作重要讲话。 王新民组长在讲话中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和目标要求,阐述了省委派出督导组的目的和意义,并对活动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和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中央和省委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实地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要将“四句话”总要求,贯穿于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聚焦“四风”问题,突出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确保清廉本色;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推动形成良好局面;努力构建促使全省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法院作为第一批开展活动的单位之一,必须以更加端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成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全省的前列。四是扎实做好教育实践的督导工作。省委督导组将认真按照省委要求,在工作中坚持依靠党委党组抓督导,尽职履责抓督导,作风扎实抓督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脚踏实地,积极作为,扎实推动活动健康发展。 卫彦明院长指出,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切实改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严格贯彻“四项”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好的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着眼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和完善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 |
关键词:法院,群众路线,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