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汛期重拳打击非法盗采砂石行为
长城网邢台7月24日电(王英献 侯延辉 吕虹蔚)当前,邢台市正值主汛期,非法采砂将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为此,邢台市昨日启动严厉打击盗采砂石专项行动——“风暴行动”,将集中取缔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彻底消除盗采砂石隐患,维护河道安全。 去年2月份以来,邢台市不断加大河道管理力度,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出台了《邢台市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等新的规章制度,制定了采砂总体规划,提出了禁采区“采砂换石”置换方案,并经招投标程序,落实了具体施工单位。同时,组建了一支26人的河道采砂专职执法队伍。经过治理,非法无序采砂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从总体上看,违规非法采砂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根治。 7月24日至9月10日,“风暴行动”将重点打击桥西区等8个县市区的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砂坑全部回填到位、禁采区置换工程顺利开工,实现辖区内河道不新增一个砂坑、不出现一起非法盗采行为,进一步完善河道监管机制。 重拳打击非法盗砂 此次严厉打击非法盗砂“风暴行动”由市政府组织各涉砂县市区联合实施,市政府成立严厉打击盗砂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为“风暴行动”实施主体,县市区水务、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各乡镇、村基层组织全力配合,对大沙河、泜河等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行动将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有违法采砂行为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开采的,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从重从快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从快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按上限予以从重处罚。对非法设置砂场、非法采砂、未按要求停靠、未拆卸采砂设备及未按要求处理的采砂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查处的问题,按上限予以从重处罚,有非法所得的依法没收。对拒不执行的,依法扣留、销毁非法采砂工具。 全面排查清理砂场。建立健全砂场管理制度,立即清除未经审批设立的砂场;对有正规手续的砂场,明确要求在规划范围内开采,不得越界开采。杜绝砂石资源非法交易,从根本上堵塞非法采砂的销赃渠道。 对盗采严重的地方,要求侦办7到8件甚至更多大案要案,深挖幕后黑恶势力,严惩打击首恶分子,一般地区也要至少侦破处理2至5件。同时,积极开展平整砂坑工作,全面恢复河道原貌,砂坑平整前要搜集、固定好盗采相关证据。行动期间,将总结通报顶风作案的典型案例和推诿扯皮、贻误战机的部门及个人反面典型。 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 根据安排,行动将分四个阶段:7月24日至7月31日为前期准备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为集中打击治理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为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合力开展行动。 各有关县市区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对沿岸乡、村群众宣传教育,发布公告,制作禁采标志;做好辖区内有关单位行动的协调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沙河市和桥西区要做好大沙河置换工程涉及到的群众协调工作,内丘县、临城县和隆尧县要做好泜河禁采区置换工程涉及的群众协调工作,确保全市置换工程统一实施。 水务部门要负责各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做好执法检查,对处罚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对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要负责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阻碍、抗拒执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组织、团伙,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对盗采河道砂石资源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要负责检查河道两侧售砂点营业执照,对非法收售河砂砂场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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