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一丈夫两次起诉离婚失败结果反被判重婚
长城网廊坊7月26日电(刘振山 申星琨 李赟)今日记者从廊坊市大城县法院获得一桩离婚怪事:丈夫两次起诉离婚失败,结果妻子反诉丈夫重婚倒被证实,丈夫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最后,妻子同意与丈夫离婚,法院依法解除夫妻关系,同时判令丈夫给付妻子精神损失费2万元。 2010年,丈夫刘某提起离婚诉讼,称与妻子高某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因其未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其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2012年年初,刘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 妻子高某辩称,其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某又与其他女性登记结婚,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高某作为受害人向法院起诉刘某重婚。结果,法院查明刘某重婚的事实后,以重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高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故同意与刘某离婚,并要求刘某给付精神损失费3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一直分居生活,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因高某同意离婚,故法院准予刘某和高某离婚。刘某在其与高某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其重婚行为严重伤害了高某的感情,给高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应给付高某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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