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东西为幌实施盗窃 民警“偶遇”擒获女嫌犯
长城网石家庄7月29日讯(冯素琴 袁薇 张会强)一名女子以买东西为幌子,指挥店主拿这儿拿那儿,自己却乘机实施盗窃,多次作案得逞。正当新乐民警侦办之时,却“偶遇”女嫌犯逛街,民警一举将其抓获归案,并成功破获系列沿街门市被盗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9万余元。 2013年7月20日,新乐市一家经营美发用品店的老板到新乐市公安局刑警长寿中队报警称:一名体态较胖,操外地口音的年轻女子以买电吹风为名,分散其注意力,盗走自己放在柜台上的钱包,内有现金1400余元。 接报警后,刑警长寿中队民警调取了相关监控资料,对该名女子的体貌特征、作案手段进行了认真分析。通过分析、梳理,民警发现, 2011年11月份,辖区一烟酒门市被一女子以购买香烟为名,趁机盗窃柜台内现金12000余元;2013年7月21日,辖区集贸市场一肉食批发部被一女子以购买肉馅为名,趁机盗窃柜台内现金12000余元等多起沿街门市被盗窃案件,作案人员的体貌特征、作案手段与刚发案件极其相似,民警决定对系列盗窃案并案侦查,并根据犯罪嫌疑人活动区域特点,在其可能出没的场所设伏。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7月26日下午17时许,办案民警正在辖区一商场调查走访时,一眼认出了一名逛商场的女子正是涉嫌在美发用品店盗窃的女子,遂即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申某(女,28岁,陕西省榆林市人)对在美发店盗窃14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经过深挖犯罪,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又述了自2010年以来在新乐市区及附近乡镇,以购买商品为名,利用让商户从货架上取东西转移商户视线、分散商户注意力的手段,盗窃商户柜台内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已被新乐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提示:商户在营业中,最好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不要放在柜台内、上等他人容易触摸到的地方,以免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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