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8月1日起 邢台市汽车检验收费调至100元
长城网邢台7月30日电(王英献 郭文静)8月1日起,邢台市将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新标准,有效期为3年。这是记者日前从邢台市物价局获悉的。 新标准规定,不含尾气检测收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每辆收费100元;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每辆收费60元;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每辆收费40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首次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不合格需要第三次检测的每复检一项收费10元;第三次检测仍不合格,以后再检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全额收费。 物价局强调,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严禁强制机动车到指定修理厂调修。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到省物价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收费证后方可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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