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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消防依法行政拘留1名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06 21:4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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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8月6日电(李宏 通讯员杨帆)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3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张家口市阳光科技广场进行检查,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名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电焊工给予5天的行政拘留。

  当日下午,桥西区消防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对张家口市阳光科技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正在使用明火进行电焊作业,周围存在大量易燃、可燃物,且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经现场询问得知该单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在未办理动火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进行电焊作业,而且没有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之规定,8月4日,大队经报请桥西区公安局批准,依法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下一步,大队将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用足法律手段,为辖区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键词:张家口,消防,违规,使用,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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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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