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地税局实行“两级合议”规范执法行为
长城网承德8月6日电(陈朋妹 崔长国 杨广校)为进一步加强对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规范税收执法审批事项,近日,河北承德县地税局制定出台了《承德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事项合议办法》,通过明确县局和基层分局(稽查局)合议内容,合理确定合议组织,科学规范合议流程,公平公正承担合议责任,有效促进了地税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明确两级合议内容。两级合议分为县局合议和基层分局(稽查局)合议,县局主要对审批类减免税、延期缴税审核、备案类、货运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等事项进行合议;基层分局、稽查局主要对审批类减免税、备案类、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土地增值税清算注销税务登记事项进行合议。 合理确定合议组织。县局合议小组由主管税收政策业务的副局长、提请部门主管领导和提请部门、税政征管科、税源监控、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基层分局、稽查局合议小组,由分局长(稽查局长)、职监察员和分局(稽查局)有关人员组成。 科学规范合议流程。对需要合议和事项,采取会议审议的形式,在2个工作日内分三项议程完成,保证了整个合议流程科学流畅。 公平公正承担合议责任。规定提请部门对合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合议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承担相关责任,对合议事项未尽职责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追究提交部门和合议成员的责任。截止7月中旬,地税局已对5大类10小项内容进行了18次税收执法事项合议,共涉及130余户纳税户,对合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
关键词:执法,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