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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警方两小时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10 09:5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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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8月9日讯(冯素琴 杨松达 郭俊岭 龚贺)8月7日,栾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办公室内,犯罪嫌疑人郭某在一份刑事拘留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这标志着“7.27”重大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案件进入刑事案件办理程序。

  2013年7月27日20时48分许,栾城县公安局事故科值班人员接指挥中心指令称:308国道栾城段乏马村南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人员受伤。接到指令,值班民警岳辉勇、许生秋迅速出警,当时,国道上躺着两位老者,伤者昏迷不醒,生命垂危,肇事车辆已经逃逸。出警民警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同时迅速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120医务人员到达后,经现场抢救,两位伤者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案情重大,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志法闻讯后亲自坐镇指挥,现场立即成立专案组,指挥破案。经现场勘察,办案民警在路旁隔离带草丛中发现一块号码为冀A###0的车牌照。民警发现该牌照的折断处为新痕迹,极有可能是本次事故肇事车辆遗留。专案组立即兵分几路展开调查。破案工作迅速全面展开,一条条线索不断汇总上来,经现场勘察及向目击群众了解,肇事车辆为一黑色比亚迪牌轿车,车辆前部撞坏,沿308国道由南向北逃逸。此时,民警已经通过指挥中心查到冀A###0车主郭某的信息,副大队长毛新生带领民警迅速赶到郭某的家中展开调查。

  当时,郭某并没有在家,郭某的父母并不知郭某的行踪。民警正在向郭某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恰好郭某给其父母打来电话,民警立即抓住时机,接过电话,亮明身份。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讲解,郭某承认了其驾车肇事的事实,并答应民警尽快投案。正在这时,另一路人马也传来喜讯,在308国道北辛庄道口东侧的林地里也发现了藏匿在此的肇事车辆。此时距发案还不到两个小时。随后不久,肇事司机郭某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至此,一起致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迅速告破。

  经调查,郭某当晚还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当晚便提取了郭某的血液送上级部门进行鉴定。嫌疑人郭某先是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8月6日,栾城县警方经过集体研究,对郭某交通肇事案件下达事故责任书,认定嫌疑人郭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7日,根据事故责任书和酒精鉴定结论,嫌疑人郭某因涉嫌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罪,被栾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郭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和巨额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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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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