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网络非法买卖枪支案件
长城网唐山8月9日电(陈朋妹 郭栋)2013年7月,乐亭县检察院侦监科成功办理了一起网络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审查逮捕过程中,承办人员严把质量关,证据关,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不但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规范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 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高某某、杨某某通过互联网买卖仿真枪及气枪数十支,经鉴定有八支均具有杀伤力属于枪支。 该案是乐亭县检察院受理的首例互联网案件,由于该案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遍布全国各地取证困难使案件材料较为凌乱,脉络不清,定性不准等问题突出。通过对案卷的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通过互联网自己购买一支枪支又帮助朋友购买一支枪支,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而公安机关未对其立案侦查,乐亭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时还发现公安机关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杨某某立案就对其二人进行侦查,违反了《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 公安机关接到该院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和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后非常重视,积极纠正问题,于7月25日将纠正结果和立案通知书送达乐亭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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