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8月9日讯(薛惠娟 闫亮)9日,河北省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就修订分别于1993年、2008年出台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进行协商讨论。
据介绍,立法协商已成为政协开展工作的新亮点、履行职能的新空间和展现作为的新平台。近年来,省政协先后通过专题协商座谈会和书面沟通协商意见等形式,参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多数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本次进行立法协商的法规均被列入了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目前已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这次立法协商会上,省水利厅、省残联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实施多年来的成效及面临的新问题,阐述了修订的必要性。到会的省政协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两部法规的征求意见稿,踊跃建言。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将在进一步修改时研究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