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推行“不直接分管制度”筑牢廉政防火墙
长城网邢台8月21日电(王英献 杨洪治)记者20日获悉,邢台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在市直单位中推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以此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中,明确要求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五项工作(以下简称“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并出台“五项规程”等配套措施,对制度落实予以严格规范,确保这一新举措不走过场。 据悉,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创新举措,努力从权力配置、决策方式、决策程序、公开方式等方面对“五个不直接分管”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进一步优化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权力结构配置,形成了科学严密、相互制约、管用有效的权力监控新机制。截至目前,该市173名市直单位班子成员重新调整了分工,51个重点单位实现了“全覆盖”,努力构筑起领导干部廉政防火墙,有效防范了因权力集中、制衡不力导致一把手腐败现象发生。 在权力配置方面,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而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五项工作由本部门副职分管,原则上不少于2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其他分管副职履行好职责。在决策方式方面,以领导班子会议形式对“五项工作”做出决策,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末位表态制度,驻单位纪检组(纪委)专人书面记录决策过程,形成正职领导、副职分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机制。在决策程序方面,会议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赞成者符合规定人数为通过,如发生较大分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暂缓做出决定。在公开方式方面,驻单位纪检组(纪委)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决策情况登记表》填报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了月报告、通报、抽查三项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对发现执行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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