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秦、杨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目前,秦、杨二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8月21日新华网)
2013年8月15日刚刚闭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倡议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坚守“七条底线”。“七条底线”的提出虽然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网民的大力支持,但底线之所以称为底线,就是由于它的不可触碰性。广大网民共守“七条底线”的成效,不是体现在自觉者会得到何种奖励,而是违背者能否受到应有惩罚。上述网络红人的落网正是对如何捍卫“七条底线”最好的诠释。
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只取决于最短板的高度。“七条底线”正如同围成木桶的七块木板,只要有一块木板低于底线,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便成空谈。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本就是个虚拟的世界,如果没有一个明确合理的行为准则,那么网络秩序陷入混乱局面也就成了必然,虚假、色情、暴力、诈骗等信息肆虐网络,危害必将直接影响到现实生活,甚至成为对犯罪推波助澜的催化剂。“七条底线”不仅是网络名人的行为准则,更是广大网民的基本责任。不仅是网络活动的底线,更是网络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七条底线”的内容需要遵守,“七条底线”的尊严更需要捍卫。捍卫“七条底线”的尊严显然仅靠自觉是远远不够的。自觉确实是网民共守七条底线的基础,但严格的监督与强有力的监管更加不可或缺。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屏障,现实如此,网络也是如此。当自觉与监督已不能有效遏制住网络毒瘤,监管就要立马横枪、当仁不让。因为只有在法网笼罩之下,互联网才能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只有网民自身、社会监督、职能部门监管共同发力,才能充分发挥出“七条底线”的应有作用。(陈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