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取消“O”段车牌是民意亦是决心
下月1日起,吉林、安徽两省都将视所有悬挂“吉O”和“皖O”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为假牌或无牌照车辆。昨日,吉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换牌进展很顺利,下个月开始,再悬挂‘O’牌上路,就按悬挂假号牌查处”。(8月23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的“O”段车牌,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公安部下发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后勤等车辆,使用以“O”开头的车牌,实质上是民用专段,没有什么特权。可是后来,屡屡出现开着“O”牌车随便闯红绿灯,乱停乱放,任意违章驾驶而不受处罚的情况。“O”牌车的毫无顾忌、肆意妄为,践踏着交警执法的严肃性,挑战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这俨然成为了警车乃至于公车的明确标志。取消“O”段车牌,是民意亦是决心。 取消“O”段车牌顺应民心。多年来,群众对随处可见的特权公车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甚至是麻木不仁。对这些车辆是敢怒而不敢言,日常生活中遇见这样的特权公车往往是绕道而行,不敢靠近,害怕发生擦挂和碰撞引起纠纷,特权车的驾驶员一般都是飞扬跋扈,耀武扬威,一旦起了争执,吃亏的往往是我们淳朴善良的人民群众。可以想见,特权公车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群众给了我们权利,我们有义务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净化群众的生活环境,因此,取消“O”段车牌是民心所向。 取消“O”段车牌展现决心。近年来,“O”牌车数量之广,范围之大可以想见。河南公安厅于1998年上半年搞了一次清理整顿,查实非警用“豫O”等不按规定挂的“豫O”牌照600余副。如此之大的数量,想要一次性取消并非易事,况且“O”牌车不仅仅在公安部门存在,在党政机关,甚至是一些私人企业也普遍存在。这更加大了取消“O”牌车的难度。面对这样的困难,各省份依然义无反顾地取消“O”段车牌,更体现了政府壮士断腕的决心、水滴石穿的毅力和高瞻远瞩的眼界。 尽管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但取消“O”段车牌为治理公车腐败吹响了“冲锋号”,以切实有效的措施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姚易林) |
关键词:“O”段车牌,公车,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