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情 军人子女在邯郸可享有更多教育实惠
长城网邯郸8月26日电(林振轩)记者26日从邯郸市教育局获悉,邯郸市即将执行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以下简称《优待办法》),对于在邯郸市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将给予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政策优待。 据了解,此次即将执行的《优待办法》除去学前教育和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方面有较大政策变动,其它部分邯郸市早已有相同政策在执行。 根据《优待办法》规定,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军人子女入部队幼儿园,按照划区保障的原则,在军区级别单位范围内就近免费入园;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军人子女享受学前教育优待,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同时,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由原来的享受20分降分录取改为按照录取总分值的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执行。 为便于市民了解相关政策,市教育局公布了普教处咨询电话:6269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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