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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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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带来市场新气象
说到旅游,除了优美的景色,你会想到什么呢?黑车、黑导游、天价菜单还是强制消费呢?国内旅游业的各种“乱”象一直为人所诟病,零负团费和景点乱收费让游客的出游质量大打折扣。2013年,在民众的呼吁声中,新《旅游法》将在10月1日起实施,新法的实施将会带来哪些旅游新气象呢?敬请关注本期节目。
《旅游法》实施背景: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旅行团真实价格回归 “零负团费”无所遁形
 
 

  何谓“零负团费”

  “零负团费”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旅游商发明的一种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快速地在旅游市场蔓延。“零付团费”主要是指,目的地旅游社在接待旅游团的时候不收取团费甚至于支付组团社一定的费用,当地旅游社通过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购买指定商品,用这些项目的佣金来补充接待团队所需要的成本,以至达到盈利的目的。

  河北省东方国旅副总经理许贵华认为,民众旅游需求的迅速发展,国人大规模的参加旅行社团队旅游是“零负团费”泛滥的起因。

  1990年后,国民收入激增,人民生活质量提高,视野不断地开阔,对出门旅游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这短短的二十几年中,旅游社数量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数量像井喷一样迅速发展壮大。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由于旅行社的门槛不高,导致从业人员相应素质不高,再加上存在“到此一游”想法的游客众多,所以旅行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前提下,为了顺应游客出门前价格的比较,慢慢衍生出来“零负团费”这样一种畸形的产物。

  “零负团费”不等同于低价团 低价未必低质

  除了“零负团费”的旅行团,低价团也是出行者关注的另一焦点,究竟低价团和“零负团费”有什么区别呢?

  所谓低价团,就是旅行社通过各种采购渠道降低直观成本后的一个价格。为了推动市场,旅行社会在团费里面贴补资金,以作为营销手段。简单来讲,有些低价团是旅行社亏本收客,目的是带动市场的启动以及市场的营销,所以就是低价未必低质。

  《旅游法》对“零负团费”“零容忍”

  河北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牛振雨认为,新法对于“零负团费”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不允许旅行社采取低于正常价格的方式来招揽游客。第二,不允许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增加其他的收费的方式来提高你的旅行的费用。第三,不允许旅行社向导游收取相关的费用。这样从这三方面来阻止零付团费的发生,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禁止旅行社以低于正常价格的方式来招揽游客,是从源头阻止“零付团费”的发生。不允许旅行社在旅行过程中再收取相关的费用,在整个过程中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根本上讲,旅行社不允许向导游收取相关的费用,是从旅行社和导游的关系上来阻止了这种零付团费产生的土壤。

 
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软性条件取决于旅客的理性选择
 
 

  进5个购物店便宜30块钱到底是赔了还是赚

  1990年后,旅游社数量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数量像井喷一样迅速发展壮大,旅游前可供游客选择的旅行社有如雨后春笋,精明的游客会对旅行社的报价进行对比后选择便宜实惠的一家。但是,游客选择的旅行社真的是便宜实惠的吗?旅行社的“实惠”真的可以用钱衡量吗?

  针对这个问题,河北省东方国旅副总经理许贵华在采访过程中为我们取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她说:“曾经有游客在咨询过程中,说A旅行社的价格和B旅行社的价格是一样的,但是A旅行社包含了一个30元的人生意外险。B旅行社的接待工作人员,在分析接待标准后,发现了A旅行社的购物店涵盖了11个,而B旅行社的购物店只是6个。相当于A旅行社用多了5个购物店的内容赠送游客一个30块的人生意外险。但是B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解释给游客听之后,游客特别淡定地说,反正是便宜了30块钱,不就进5个购物店,我不买就是了”。

  其实,游客真的没有算清账。优惠30块钱,是用他进了5个购物店换来的,这至少占用了他3个小时的游览时间。这笔买卖真的划算吗?

  景区门票逢节必涨?游客可以用“脚”来表态

  2013年恰逢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解禁年”,上半年,各地景区门票逢“节”必涨,5A级景区集体跨入“百元时代”,网友纷纷大呼“玩不起”,民众出游积极性大受打击。

  景区门票的涨价潮,不仅是旅游市场的乱象之一,更是造成旅行社转嫁成本的原因之一。据了解,在接待境外旅行团时,本地旅行社对境外旅行社的报价都是提前半年甚至一年以上都确认好的,景区突然之间涨价只能由旅行社再承担、再消化,不存在再跟境外旅行社再加价的可能性。景区带给当地旅行社的压力,将会被直接转嫁到游客身上。

  《旅游法》的第43条、第44条明确表示,景区的套餐的门票不能高于所有的小景点拆开门票的总价,这一条款有利于旅行社对于产品成本的掌控。尽管《旅游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消费者的态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景区门票涨价,首先损害的是游客的利用,但是游客可以用脚来表决:你涨价,我可以不去。

  但这样最后受到的损害是谁呢?是旅游目的地周围靠旅游生存的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而作为旅行目的地,有些地方是自然景观,有些地方是人文景观或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地方要么是大自然对我们的馈赠,那么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作为景区的管理者,不能随随便便想涨价就涨价,最终这是在损害普通大众的合法利益。

  作为旅游景点的管理者,到底是追求眼前的利益,还是共赢,这是个值得严肃思考的问题。

 
《旅游法》的实施使得旅行者和从业人员实现双赢
 
 

  价格回归是旅游质量提高的基础保障

  新法实施后,国内各大旅行社纷纷对旅行团设置进行了调整。据河北省东方国旅副总经理许贵华介绍,针对新法的规定,旅行社对旅行团内容取消了制定的购物,限定了自费项目,购物团变成了纯玩团。虽然纯玩团在团费上面会有所上涨,但是按照游客总体的消费来讲,还是比较合适的。

  虽说旅游成本价格会提高,但是没有了购物时间,给旅客留出来的景点游览时间相对更充裕一些,并且旅行社会因为时间宽裕给游客优化线路的内容,并且给游客所需的自由活动的时间。也就是说,同样的游览的天数对于游客来讲,实际上用在游览上的时间会充足很多。

  保障从业人员的利益也是从侧面保障游客的利益

  在旅行的过程中,游客最头疼的就是强制购物和参加过多自费项目,许多游客将原因归结在导游谈钱上。而河北省东方国旅副总经理许贵华说:“因为我做旅游的时间比较久,我个人认为没有一个导游会发自内心的去强迫客人去购物,强迫游客去参加自费项目,买团堵团这些现象。”

  为了追逐最低的直观收客价格,部分旅行社会把运营成本的一部分,转嫁到导游或者领队的身上,这样就产生了所谓的“人头费”,这是旅游行业不成文的规定。很多的小旅行社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没有按照国家的《劳动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造成从业人员没有最基本的保障。这两方面原因直接导致,导游或领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将赢利点全部转嫁到游客的身上。

  《旅游法》将导游从“游击队”变成了“正规军”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的利益,《旅游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导游要和旅行社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河北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牛振雨在采访中提到:“首先我觉得新的《旅游法》施行之后对于导游来奖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导游从《旅游法》施行之后就不再是游击队,而是变成的正规军,而且我觉得《旅游法》对于导游的保护力度是加强了,我非常地高兴在《旅游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导游要和旅行社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大大的进步。尤其是在这里面排除了劳务派遣可能。”

  劳务派遣制度是我国用工制度的毒瘤,如果在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允许劳务派遣的话,这对于导游权利的保护是弱化的一种形式。《旅游法》明确的提出,旅行社要给导游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在导游的利益得到保护之后,旅游者的利益也将得到保护。

  综合这几个方面,《旅游法》的实施,将为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打开新的局面。

 
盘点《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市场的新商机
 
 

  新旅游法推出自由行受推崇

  新旅游法实施会带动旅游市场出现怎样的新变化,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与旅游业息息相关的旅行社关注的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由行,特别是出境自由行热度将大幅增加,这对于在线机票业是新的利好。专业人士曾说,新旅游法实施后,受跟团游涨价影响,预计未来自由行将持续升温,尤其是出境自由行人数保持增长。据了解,所谓自由行,就是旅行者自行购买机票和酒店,自主安排行程。事实上,随着近几年自由行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国内消费者开始喜欢在线购买机票。

  各大航空考虑十月涨价机票

  随着越来越多消费者开始在线购票,受供需关系影响,部分航空公司可能会调整票价。一些热门航线的机票价格可能会随着销量提升而涨价。出境自由行机票成本占大头,学会淘特价机票,就是出国玩省钱的关键。广大消费者最好提前一个月以上购票,实时关注各大航空公司网站促销信息,往返程打包购买价更低。

  新旅行法的发布有可能会增加旅行社团费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起将执行新《旅游法》,其中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多个旅行社表示将上涨团费。资深旅游人士透露,目前业界普遍做法是,用超低团价吸引旅客,再以购物和自费景点另收费等方式弥补团费的不足。但新《旅游法》后,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预计上涨团费将成普遍现象,出境东南亚、欧美澳、日韩等方向的跟团游价格普涨两到三成,国庆节期间可能翻番。

  新规实行后在线旅游企业将获利好

  去哪儿网等在线旅游企业在新《旅游法》实施后,受跟团游涨价影响,预计未来自由行将持续升温。热门线路的出境自由行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日韩、港澳台、东南亚等短线自由行比例将超过50%。其中,有部分游客会选择“机票加酒店模式”,自己安排行程的半自由行产品。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游客喜欢在线购买机票。除了在线旅游企业外,也会在航空公司官方网站上直接购买。另外一些航空公司也在逐步扩大直销力度。(米奇)

 
访谈嘉宾 许贵华
河北省东方国旅副总经理 许贵华...[详细]
访谈嘉宾 牛振宇
河北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牛振雨 ...[详细]
 
 
 
·《旅游法》的颁布对旅游市场规范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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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的实施使得旅行者和从业人员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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