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长城网承德8月30日电(石峥 孙海鹏 郝帅 田伯兴)9月1日起,承德县将全面扩大城镇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提高门诊大病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在原有门诊大病基础上,将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低危组)、肝移植和骨髓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药物等4项病种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范围,可报销的门诊大病病种增加到9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提高到4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第一年参保的4.5万元;第二年参保的6.5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8.5万元,分别提高到5万、8万、11万。同时大额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三级医院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75%提高到80%。 |
关键词:承德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