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交通肇事司机逃逸10天交警敦促投案自首
长城网衡水8月31日电(李爱华 王永宏 扈炜)今日从枣强县公安局获悉,该县交警大队民警经过近10天的工作,成功破获一起撞伤两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交警敦促下到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8月16日,枣强县交警大队接报警称:一轿车将一骑电动车的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正在县医院治疗。接警后,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处警。经工作了解到:当日,在县城建设路与平原街路口,肇事车由北向南闯红灯时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妇女撞伤。肇事司机及另一名同乘人员将该妇女送至县医院。在检查过程中,肇事车上的人员悄悄溜出欲驾车离开,在离开医院过程中,被追赶上来的伤者女儿追上,该车驾驶员又将伤者女儿撞伤后逃逸。 经调查,逃逸车辆为一帕萨特轿车,车牌为冀TB63XX,车上二人均为20左右的年轻人。 根据该情况,交警大队调取该车牌信息,发现逃逸车辆为套牌车。该车牌号为一辆灰色北斗星面包车所有,据该车主反映:2010年11月12日,其车在大营皮毛街停放时前后车牌照丢失。套用他人牌照肇事逃逸,性质极其恶劣。局长赵建忠要求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限期破案。 专案组对8月16日前后所有进出城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发现该车从8月2日以来,每天都有进出城的活动轨迹。考虑到该车很有可能是本县车辆,专案组立即调整工作方向,对县城以及大营镇重点地区的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经过两天的排查后,办案民警在县城一银行门前发现了该嫌疑车辆,并对该车依法进行了扣留。 经对车主询问, 8月16日其将车借给张某。经进一步调查,张某家住县城,专案组连夜赶到张某家中,但张某已经和其父去了唐山,第二天下午将返回枣强。专案组立即安排警力进行布控,但始终未发现张某踪迹。后专案组调整策略,主动与张某父亲联系并做其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张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于8月26日到交警大队自首,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关键词:枣强,交通,肇事,司机,逃逸,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