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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办教育机构达千余家 行业自律公约出台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2 22:4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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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12日举行。长城网 刘延丽 摄
4家培训机构成为首批自律公约签约单位。长城网 刘延丽 摄

  长城网9月12日讯(刘延丽)为规范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引导行业自律,由石家庄市教育局倡导的《石家庄市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9月12日正式发布。

  《自律公约》主要包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办学资质;诚信招生,拒绝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杜绝虚假承诺,严禁误导学生;严格执行收、退费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收费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和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重视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对标先进,比学超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打造全省一流的民办教育做出积极贡献等十条内容。

  近年来,石家庄市民办教育飞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民办教育办学体系逐步完善,截止2012年底,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到1142家,其中,培训机构471所,在校生10.6万人。

  作为公约的发起单位,学大教育集团副总裁刁志军表示,行业需要规范、企业需要诚信,《自律公约》的推出回应了社会与家长的要求,也是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自身寻求健康发展的心声,学大教育也将一如继往地诚信招生、规范办学,在本行业内率先垂范,为学子们提供高品质的教育服务。

  此次,石家庄4家培训机构成为首批自律公约签约单位,石家庄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及政策法规处处长赵永生表示,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践行自律公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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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自律公约》内容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办学资质。

  第二条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和有关课程标准授课,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三条 诚信招生,拒绝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杜绝虚假承诺,严禁误导学生。

  第四条 严格执行收、退费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收费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和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五条 尊重教师,尊重学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坚持安全第一,重视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

  第七条 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努力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第八条 坚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条 对标先进,比学赶超,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打造全省一流的民办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市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自律公约》出台。长城网 刘延丽 摄

关键词:民办教育,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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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刘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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