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儿女“常回家” 记者中秋探访执行难
长城网9月21日讯(宿馨元)中秋节,本是一家团圆的日子,可不少在外地为梦想打拼的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或相隔太远,没能赶回家陪父母一起过节,年迈的双亲在理解的同时又难掩内心的失落和伤心。21日上午,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的几位空巢老人,他们告诉记者,7月1日起实施的新老年法,有一条是“常回家看看”,但是真正做到的子女寥寥无几。 家住璟郡小区65岁的张文生老人,膝下只有一个33岁的儿子。“在我们那个年代,我算是老来得子的,儿子是我的骄傲,从小学起就没让我操心,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北京工作,前几年结婚生子落户北京了。虽然北京和石家庄相隔不远,如今又有了高铁,但是儿子工作太忙了,回来一趟特别不容易,中秋节又在单位加班,只剩我和老伴两个人在家过节。”说到这,张文生老人的眼眶微微泛红了…… “我家只有一个女儿,还嫁到了杭州,女婿家庭条件不错,就是太远了。中秋节是我和老伴一起过的,因为女儿回不来,车票太难买,再说人又多,假期又短,咱得理解她。”家住华城绿洲60岁的苏敏华老人无奈地说。 当记者提到,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几位受访的空巢老人表示,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常回家看看”,但是儿女做起来真的不容易,工作忙、距离远、买票难等问题都阻碍了他们回家的道路。对于孩子们无法回家过节,老人们也十分理解,只要儿女在异乡过的健康、幸福就放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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