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局规范执法办案 为市场主体“松绑”
长城网9月22日讯(张天虎)近日,不少群众反映称,工商系统罚款项目过多、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河北省工商局19日回应称:省工商局今后将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按从轻就低原则,能轻罚的不予重罚,能按低幅度处罚的不按高幅度处罚。 7月上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工商局把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共征集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84万条次,梳理归纳为126条,其中关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建议63条,占总数的一半。 河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指出,从表面上看这些意见建议,反映的是准入门槛过高、登记手续繁琐、罚款项目过多等问题,“实质上还是政府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然”。 河北省日前出台《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罚款项目过多、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刘云峰表示,《意见》将坚持“五项原则。即: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微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原则、可罚可不罚的不予罚款原则、改正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原则和一般不适用简易程序罚款原则。 具体的讲,对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通过行政指导得以纠正的,免予罚款处罚;对法律法规规定可罚可不罚的违法行为,经行政指导可以得到纠正的,免予罚款处罚;对违法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且能积极改正的,不再给予罚款处罚;对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违法行为,能通过告诫、指导加以改正的,一般不再予以罚款处罚。 此外,为了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省工商局还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执行“十不准”,规范执法行为。 刘云峰同时表示,对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害国计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惩。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体现工商部门“有所为”、“有所不为”和“宽严相济”的原则。 刘云峰分析,《意见》的实施,将使工商系统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预计全省工商系统每年予以罚款处罚的案件减少7万多件,比之前案件总数下降40%以上,罚款数额减少1.7亿左右,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 刘云峰透露,近期省工商局将下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梳理、清理罚款处罚项目,同时做好督导检查和后评估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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