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标准 为企业减负
长城网10月9日讯(张建国)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冀政办〔2013〕13号)和《河北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方案》(冀办发〔2013〕30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河北省政府同意,决定10月1日开始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涉及3个部门19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设区市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为每平方米1800元,县级由每平方米1500元降为每平方米1300元; 6B级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设区市由每平方米600元降为每平方米300元;县(市)由每平方米400元降为每平方米200元。 二、部分计量检定收费 (一)游标卡尺(0~1000)mm由75元降为70元,(0~2000)mm,由100元降为90元。 (二)外径千分尺(700~1000)mm由100元降为90元。 (三)金属线纹尺由200元降为180元。 (四)标准平面平晶由200元降为180元。 (五)单啮仪由400元降为360元。 (六)双啮仪由400元降为360元。 (七)阿贝头由100元降为90元。 (八)标准体温计(35~42)℃,由70元降为65元。 (九)数字式温度计0.1级以上,由140元降为130元;0.1级以下由100元降为90元。 (十)精密血压表0.25级由150元降为120元。 (十一)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由850元降为800元。 (十二)电子平台秤>(1~5)t由400元降为360元。 (十三)电子配料秤100㎏以上由500元降为460元。 (十四)定量包装秤≤50㎏由500元降为450元,>50㎏由400元降为350元。 (十五)散粮电子定量称≤10t由1400元降为1300元, >10t由2100元降为2000元。 (十六)直流数字电流、电压表0.001级~0.002级由500元降为450元,0.005级以下由400元降为360元。 (十七)程控用户交换机及多路电话计时计费系统400门以上由3500元降为3000元。 三、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据悉,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把工作切实落实到位,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后,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纠风办、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
关键词:河北,行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