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消费慎办“贵宾卡” 消协:需提防消费陷阱
长城网天津10月11日电(邸春莲 孙海龙)近日,市民燕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小华联鞋业店购买了一双皮鞋。回家试穿后发现,一只鞋的装饰花倾斜松动,且不太合脚。遂在晚间来到该店退换,并又购买了一双皮鞋。营业员告诉有贵宾卡的话可以九折优惠。燕女士闻听后,想到以后购鞋会有优惠,就办理了一张卡片。离开该店时,一名中年女子告知她,这张贵宾卡在12月底就到期了,办理该卡没有太大意义。燕女士闻听仔细查看,见到上面确实标注12月底结束使用。“我买卡是为以后长期使用,如果仅用2月,我就没必要花20元工本费办卡了。”燕女士返回店家,希望退掉卡片。被商家拒绝。后燕女士希望取消优惠部分,退掉卡片,商家最终答应了闫女士的要求。
“咱们在超市办理会员卡都是长期的。咱不知道它是按自然月计算。我认为商家应该明示,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他们这样做,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燕女士说。但商家在燕女士办卡过程中并没有告知她任何信息。“看来真应了那句老话,买的没有卖的精呀。“燕女士对记者说。 消费者协会人士告诉记者,商家此举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规定,应在纠正之列。同时提醒消费者,办理会员卡,贵宾卡之类的优惠卡时,应该详细问明情况,避免商家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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