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立3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覆盖各设区市
长城网10月13日讯(刘延丽)13日,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获悉,截至目前,河北省共有36家医疗卫生机构被批准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了全省各设区市,420名医务人员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每年接收上千名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申请或咨询。 据了解,职业病属于工伤,接触粉尘、有毒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首先应当去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才能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程度鉴定,按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2013年4月10日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了劳动者可在本人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同时,针对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危害接触史提供难等问题,做出了劳动仲裁、安监部门判定和诊断机构调查等一系列规定。 近期,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以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全省3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相关制度建设的督导检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新《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要调整并公布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明确职业病诊断登记室和负责人员,为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提供方便;积极与人力资源、劳动仲裁、安监部门沟通,建立完善职业病诊断调查取证的联合工作机制,解决劳动者出证难的问题;要求各诊断机构规范诊断行为、提高技术水平、加强质量控制,尽快解决诸服务质量不高、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为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提供依法、科学、及时、便民的服务。 |
关键词:职业病诊断,省卫生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