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10月25日电(王永宏 邢梅智)24日,记者从衡水市桃城区环保局获悉,桃城区开展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整治行动,43家已落实停产关闭、19家停产整顿单位已停产、61家限期治理单位正在进行治理中。
24日上午,记者跟随桃城区环保局走访相关企业单位了解整治情况。在走访一家关停化工企业时,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关闭停产后,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的拆除。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大多数限期治理的企业已按要求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安装天然气锅炉,更有中小型企业主在按照环保局的要求取消旧设备的同时,更进一步主动对设备进行煤改电。在桃城区河东一家生产再生胶的厂房外,该厂负责人王文生向记者介绍说,在接到桃城区环保局的限期治理通知后,他主动报停工厂用电,购买了3套拥有国家专利的尾气处理设备,对设备进行煤改电。
据悉,衡水市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衡水市政府统一要求,对于“燃煤废气或粉尘没有安装有效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排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或产品的排污单位”实施关闭停产,切实做到“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断水断电、恢复原貌”,严防二次污染。对于“燃煤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不完善,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粉尘无组织超标排放的、没有经过环保部门行政许可的”排污单位,实行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达到要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予开工生产。对于燃气管道或集中供热没有覆盖区域内的燃煤污染排放单位,实行限期改燃低硫煤,加强大气治理设施的管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对于燃气管道或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燃煤污染排放单位,限期改用清洁燃料或集中供热,在改用清洁燃料或集中供热前,改燃低硫煤,加强大气治理设施的管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对于停产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开工生产经营,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治理要求,坚决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