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名人违纪应接受法律和道德双重处罚
11月3日下午孙杨驾驶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被公交车追尾,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发现孙杨无证驾驶,孙扬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11月5日《郑州日报》) 据报道,孙扬无证驾驶早已不是新闻,此前就曾有网友拍到他开车的照片,只不过从来没被交警抓到过,而这次被追尾,致使他终于“出事了”。孙扬在伦敦奥运会勇夺两枚金牌,他成为中国男子游泳界的领军人物,他是国人的骄傲,也是众多人的希望。随着他名气的增大,他的负面新闻也是越来越多,违纪问题屡屡发生。参加天津大运会的孙杨被爆耍大牌,其母亲与媒体发生冲突;在昆明冬训的孙杨与当地媒体爆发冲突,媒体表示孙杨爆粗口;因恋爱彻底不归队,与恩师朱志根教练闹翻,并在训练馆爆发肢体冲突,惊动警方等等,试想如果这些错误发生在一个普通人身上,还会一再容忍吗? 孙扬在游泳界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保护人才,让其创造更多的成绩是正常的,但保护不等于纵容。事情发生后孙杨通过微博发出致歉信。他把自己的错误归咎于训练比赛太忙、法律意识淡薄。22岁,经历过无数次大赛,游走过很多国家的孙扬竟然不懂法,不知道无证驾驶是违法的,请问您会相信吗?不懂法绝不可以做为犯错的理由! 近年来,歌星、影星、体育明星等名人酒驾逃逸、违反交通法、犯罪事件屡见报端。名人是我们的榜样,他就象一种品牌,时时在引导和带动一群人的思想和行动。在同样的或同类性质的违法行为下,名人造成的负面影响肯定比普通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名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遏止,只会变相鼓励更多的“普通人”跟风。 专家称对孙扬的行政处罚与对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一致的,是公正的,不偏不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笔者认为对于屡屡违纪的明星,最有效的手段是严惩。有关部门应该在法律以外,逐步完善社会道德约束机制,让名人在接受正常的法律处罚外,还应受到道德制裁。(尤雪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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