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醉驾行驶百余公里被衡水交警查获
长城网衡水11月10日电(张曼 王永宏 扈炜)今日从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山东省庆云县的刘某因与家庭矛盾,喝醉后下午驾驶机动车经高速驶往衡水,当晚进入市区寻找旅馆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11月5日晚,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及“黄标车”违法治理工作要求,在衡水市区设置10个卡点开展夜查行动。当晚20时20分左右,直属二大队新华路中队指导员高金瑞带领民警刘英传、协勤员渠力壮在衡水市区新华路中心街卡点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没有打开车灯,于是上前欲进行检查。但该车驾驶人一看到有交警靠近,立即将车停放在路边,锁车就跑,脚步踉踉跄跄。由于其行为举止十分异常,民警立即赶了过去,在十几米处将该驾驶人追上。民警利用手持呼气酒精检测仪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173.7mg/100mL,涉嫌醉酒,随即依法传唤并对这名嫌疑人进行了血液酒精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9.09 mg/100mL,其行为构成了醉酒驾驶。 经询问,该驾驶人刘某,系山东省庆云县人,因与家人之间闹矛盾,中午喝了300克白酒,下午16点多驾驶车牌照为鲁NU06**的机动车通过高速驶往衡水。当晚,他从衡水北口下高速后进入市区寻找旅馆,行驶至新华路中心街卡口时被民警查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醉酒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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