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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往期回顾
 
求解医患关系难题
10月25日,浙江温岭第一人民医院三名医生被一男子捅伤,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人重伤。根据中国医师协会梳理,今年10月17日至27日,仅10天,全国就发生6起患者伤医事件,多位医护人员重伤甚至死亡。 医生被杀、护士被劫持,一次次血淋淋的残酷现实背后,是谁把医患双方推向了持刀相见的境地?医患关系难题该如何破解?今天我们演播室邀请到两位嘉宾来和大家共同讨论。
医疗的问题,全社会,包括你我,每一个潜在的患者,都有义务一起去面对和解决。哪怕是仅仅为了自己的未来。因为,这是一场要么双赢、要么双输的战役。
 
医患关系现状如何?
 
 

  张自伟:目前我们不可能用简单的一句话来形容医患关系的现状,但是“紧张”两个字是比较妥当的。纵观近几年,也就近十年来国内医疗行业的发展以及目前的医疗形势来讲,医患关系确实较十年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各级医院的投诉事件、纠纷、医疗的诉讼数量在迅速的上升;同时一些刑事案件也逐渐参与到了医疗的行业当中,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一些伤医甚至杀医的事件,就比如刚才主持人所讲的、回忆的我们短短十天之内,全国已经有报道的发生了6起伤医或者杀医的事件。那么事实上,从我接触这个行业来讲,从2012年到现在,我们可以回顾的杀医事件就有很多。

 
医疗暴力愈演愈烈,谁还愿做中国医生?
 
 

  主持人:好,那我们还是继续回到医患纠纷的案件上来,特别是震惊医学界的“温岭杀医案”。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些案例所产生的影响,从近期发生的案例来看,纠纷甚至发展成了“医疗暴力”,我们看到很多媒体报道,在医院里面,很多医生举起了“拒绝医疗暴力”“医疗零暴力”这样一些口号的牌子,甚至有护士被劫持,有医生失去了生命,那向请问张医生,在医患双方当中的“医”来说,这些医疗暴力都产生了哪些影响?

  张自伟: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尤其是这些医疗的暴力产生,对医生和医疗行业都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对医生来讲,目前从事在一线岗位的医生本身压力就非常大,当他们面临紧张的医患关系,以至于这些人身威胁的时候,他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消极或者回避的行为;同时会变得更加谨言慎行,对有些病人的诊治,当有些可以选择,不能说激进,可能风险高一点的诊疗或者操作的时候他会选择回避。

  主持人:会更谨慎一些、更保守一些?

  张自伟:对,同时对医院和医疗行业来讲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首先医疗本身就是一个经验科学或者说是一种实践科学,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导致了医疗行业的探索精神受到了影响,对一些疑难的或者是存在较大风险的疾病的诊疗,当医生需要去探索的时候,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他们回避了,当然不是说因为这些问题导致了医疗技术的停滞不前,但是肯定会产生一些影响,那么长期这样下去,可能就会出现医疗技术的探索,不能说退步,只能说跟不上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主持人:我知道张医生应该也带一些医学生,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吗?

  张自伟:首先来讲,我想在我们选择了从事医疗行业的学生,也就是说我们目前医学院校的在校生我们做了相关的调查,或者说我带的相关的学生在和他们的交流当中,已经流露出了一种迷茫,或者说他对将来所从事的行业感觉不再那么神圣和崇高,当然这不是由于他们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产生了一种恐惧,甚至有一些学生考虑我将来要从事其他的行业,但是已经选择了医学院校。

  那么对于选择其他行业的,或者高中生没有选择专业学生来讲,国家包括一些社会团体也做了很多的调查,选择医疗行业的人明显的在下降,很多从事医疗行业的人不再愿意让他们的子女将来从事这个行业。

 
医患关系紧张也有积极影响
 
 

  主持人:我们觉得其实不光对医生有影响,包括对社会、对你、我,不得不去跟医生打交道的这样的人群来说肯定也是有不同的影响,张律师您怎么看?

  张新川:我想医患纠纷影响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我感觉它有积极的一面。

  主持人:还有积极的一面?

  张新川:对,怎么讲它有积极的一面呢?在我从事医疗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我感觉到,我国目前关于医疗纠纷的理论研究,尤其是法律理论研究不够深厚,相比其他行业的法律研究要远远地薄弱,造成这种问题的现状跟这个行业本身有关,也跟我们从事医疗纠纷的专业性有关,因为医疗纠纷它实际上是医学和法律的相结合,缺少了哪一个知识都不会很好的处理这个纠纷,所以说我想医疗纠纷的大量爆发,也会客观上促使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医疗纠纷法律理论研究上来,这样会客观上促使理论的更加丰富。

  那么消极的一面,刚才张主任也讲了好几点,我想补充两点,第一点是说医疗纠纷必然会涉及到旷日持久的诉讼,这个诉讼会在很大程度上牵涉当事人和当事医院的精力,实际上这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诉累,会牵涉它大量的时间金钱等各种成本,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负担;第二个方面,大量的诉讼扔到了法院,对法院来讲也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和负担,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发不稳定的一些因素,对社会和谐也是一种隐患。

 
是谁把医患双方推向了持刀相见的境地?
 
 

  主持人:其实客观的讲医生和患者应该站在统一战线上,去为疾病而共同努力,我们应该说为了同样的目标,但是现在我们每次提起医生和患者会不自觉地想到“纠纷”“暴力”这样的词语,到底是谁把医患双方推向了持刀相见的境地?我们先来看一下网友的反映。

  在南都网发起的一项名为“医患关系紧张,谁之过?”的网络调查中,共有333名网友参与了调查,其中50.15%网友认为是医德风气不振;26.43%网友认为是福利保障缺失;23.42%网友认为是部分患者刁难。两位怎么来看这份调查?在你们眼中引起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什么?张医生先来谈一谈吧?

  张自伟:我刚才看您讲的这份网络调查中,50.15%网友认为是医德风气不正引发了医患关系紧张。我想这个数据可能跟近期一些不良的涉外药品企业,包括一些机构的商业贿赂行为造成了网友朋友们,或者是老百姓对医疗行业产生了一种怀疑。首先从我在这个行业来讲,我感觉我们医生或者说医疗行业的主体应该是好的,我不否认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但是当我们面对大灾大难的时候,在前线除了我们的官兵就是我们的医生,我们在大灾大难之前我们没有倒下,在目前来讲商品经济冲击之下,医务人员也不可能一丁点不受到影响,这是一方面。

  第二个方面,26.43%网友认为是福利保障缺失。对这一点我的理解是,这个可能跟我们的国民经济发展是有一定关系的,当然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越完善,老百姓看病所承担的经济压力会越小,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缓和医患关系,也就是说当出现一些不良的后果、或者说效果不佳的时候,他不用过多的去担心他的经济负担,这个时候有助于缓和,但并不是说所有的问题都由社会福利保障缺失,或者说社会福利保障不到位造成的,因为目前我们的国民经济条件可能只能做到这些。

  主持人:还在不断的完善当中。

  张自伟:还在不断的完善当中,那么近几年来国家的医改,包括我们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的改革也在逐渐的普及医疗保险,包括我们的新农合、包括我们的居民医保,事实上政府和国家对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做了诸多的努力。

  第三个,23.42%网友认为是部分患者的刁难。我想从患者的角度来讲他选择医院是就医的,不会刻意的去刁难医生。就像刚才张律师所讲的,说发生了一些诉讼也好、纠纷事件也好,就是他讲的第二点有“医闹”。事实上对这部分人群应该是划分为两类,有一部分是由于求医者也就是我们的患者,他和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或者层次不对等,造成了对治疗上出现的并发症或者说其他的问题不能够理解,产生了医患纠纷;另外一方面就是受一些职业医闹的参与,单纯的以盈利为目的,借助一些医疗问题来达到他们的不良动机,这些是职业医闹参与,不能简单归结为患者的刁难。

  近期我也经常在网络上浏览关于医患关系的问题,可能反映较多的主要是两方面吧,一方面是说我们国家的医改政策;另外一方面是医疗行业受到了经济的冲击。事实上来讲,我更希望说从医疗的行业来看待一下这个问题,因为本身我在医疗行业,首先来讲医生他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之下来从事这个工作,他和其他行业相比是存在很大区别的。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经常和一些从医的老医生在做交流,就是关于我们价值观的问题,我们的医生可能不单纯地说为了挣多少钱而来从医,因为医疗毕竟还是一个公益性的行业,但是医生他也一定要生活,那么我们经常可能会开一辆几十万元的车去维修、保养,或者说到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你的这个工时费很高的,可是我们的医生现在做一个很复杂的大手术,包含他的手术技术、包含了一些相应的手术费用在内,费用才一千块钱,所以说真正到医生他的技术没有得到价值的体现,那么可能这些是我们普通的网友或者说我们的患者所不了解的。

 
医师职业责任保险有待完善
 
 

  主持人:您说得对,确实沟通也是一门学问,那想请问张律师,您有什么样的建议?

  张新川:关于解决途径这一块,就我从事的法律工作上来讲,有几个方面我觉得需要完善一下。首先在立法上,我们国家从2010年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上来讲,它和原来一直适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得更完善一些、更合理、更保护患者的利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法院更多适用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法理上讲新法优于旧法,而且这两个法律的层次是不一样的,《侵权责任法》是法律、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只是一个法规,法律要优于法规应该要适用于法律的,但是我们目前司法现状不是很理想,我想在这方面国家有必要出台一些,对于《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从而废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对大家来说都是立法的进步。

  还有一点就是立法上可以完善的,我们现在司法鉴定这一块,就是涉及到医学上我们的法官都不太懂这一块,法官都是一些懂法律的职业人员,但是在医学这一块他的知识结构有欠缺,我想国家是不是可以考虑让我们专门从事医疗事故处理纠纷的这些法官们也让他们有医学背景,这样处理起来他会更加理解医学本身的专业性,处理起来也会更加公正。

  第三点还想说一下,其实这都不属于法律上的了,拿我们这个行业来说,我们做律师是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也就是说,我们一旦因为我们律师的过错、过失给当事人、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我们是有保险公司给我们承担职业风险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您自己从业上、心理上可能会更坦然一些。

  张新川:对,不至于那么保守,刚才张主任讲,就是很多医生在采取医疗措施上,为了避免一些纠纷我保守治疗,不愿意采取一些风险性较高的诊疗措施,这一点和医生本身没有职业责任保险也有一定的关系。在国外我发现很多国家在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这一块做得比较完善,国内情况不是很理想,我想从这个制度上讲,这个制度有利于化解医疗的保险,保证医生更加积极的去为病人的病情做一些更加合理的治疗、积极的治疗,这样的话这个保险制度有必要完善、建立一下。

 
本期嘉宾:张自伟
张自伟,男、汉族,1978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主治医师,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务处副处长。...[详细]
本期嘉宾:张新川
张新川律师,2005年毕业于燕山大学法学专业,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河北省4A级律师事务所;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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