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取消信访排名,更待制度跟进
从近期开始,各级信访部门的信访工作将不再简单地以信访数量多少为通报标准,国家信访部门也不再搞全国范围的排名、通报。取而代之的是国家与地方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点对点的通报机制,并通过信访约谈制度对地方的信访工作予以监督。(11月12日《新京报》) 信访排名是国家通过“晒名次”的方式监督干部重视信访工作,“倒逼”干部解决百姓实际困难的一种工作方法。遗憾的是这种排名逐渐地演变成对于干部信访工作的政绩考核形式,工作中一味的“围追堵截”缺少“预防疏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变了质”,这是有违初衷的。 解除排名有利于信访工作。最为明显的是花钱买“稳定”的开支大大减少了,这些钱将转而用于其他经济社会需要的项目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其次,那些暴力的截访行为、24小时严控的高强度工作、上访者被殴打被拘禁的悲惨事件将随着政绩排名的解除而消失,“猫鼠”形式不复存在。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点对点”机制将信访工作的重点聚集在本地区疑难问题的解决上,改变以往“治标不治本”的工作模式,从根本上推进信访工作的发展。 解除信访排名需要制度的保障,完善法律,确保司法公正。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社会矛盾的化解应该依赖于强大完善司法机制。解除信访排名后,应更加重视司法体制建设,这包括法律的完善和“反腐”。做到群众依法信访,法院依法“解访”,切实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有冤无处诉的尴尬境地。加强调解,鼓励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工作是具体的、繁琐的,但又是极其重要的,解决信访问题离不开基层工作。基层政府应该学习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以自身工作为出发点,以人民利益为重,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基层政府多倾听、多实干、多思考、多帮助,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信访排名不能“一撤了之”,必须有新的制度跟进,不能让制度“缺位”,不能让信访工作“凉台”。而怎样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还需要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维护司法公正,还需要“点对点”通报制度、信访约谈制度的试点。(冯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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