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保定12月2日电(段炼 刘新奇 张世豪)12月2日从唐县检察院获悉,张某与王某为争夺一栋房屋的公用通道和楼梯的使用权发生纠纷,本是邻居的两家人大打出手造成恶果,唐县检察院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纠纷。
张某与王某房屋共用一处通道和院墙,而共用的通道和院墙的产权归物业所有。2012年3月14日王某与张某就公用通道和院墙等事宜签订了一份协议书:通道和院墙等公用部分双方共同使用,具体事宜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013年9月23日,王某发现张某妻子在公用的通道收拾杂物,张某姐姐在公用的院墙晾晒衣物。双方随即争吵起来,继而大打出手,打架过程中王某将张某妻子的右手指骨打断,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唐县检察院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妻子各项费用共计32000元整,张家自愿放弃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双方以后和谐相处,此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