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法院联手为52名农民工讨回26万多元血汗钱
长城网沧州12月2日电(董传辉 张海健 郭聪慧)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与河北沧县法院日前联手,将拖欠的26万多元工资交到沧县张官屯乡52名农民工手中,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勇、沧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涛出席工资发放仪式。 据了解,2007年7月,河北沧县张官屯乡52名农民作为天津某建筑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到河北望都某建安公司承包的北运河改造安置二期工程43—46号楼进行建筑施工,工程费合计99.9万元,因开发商、建筑商和劳务代理公司三方在工程款和人工费结算上发生纠纷,52名农民工的劳务费被拖欠。农民工们一纸诉状将建筑商和劳务代理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天津某建筑劳务公司一次性给付沧县52名农民工劳务费264465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08年6月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欠款利息。但是,判决迟迟未见执行。 11月28日,在河北沧县法院四楼会议室,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勇向在座的农民工介绍了该院干警帮助他们追缴拖欠工资的相关情况:经过该院法官、干警的辛勤努力,天津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的工资已全部追缴到位,为了不让农民工兄弟再跑冤枉路,该院与沧县法院合作,将工资发放现场安排到了沧县法院。在发放现场,沧县法院和天津市北辰区法院的法官们对到场的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一一登记后,将总计26万多元的拖欠工资交到农民工的手上。 收到工资的农民工祁峰业说:“我特别高兴,也特别激动,拖延几年的官司终于有结果了。感谢天津市法院和沧县法院的法官们!”沧县法院副院长张宏琦表示,“关于农民工讨薪的问题,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法院工作的重点,农民工建设了城市,美化了城市。我们法院和北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是在他们流血流汗的同时,不能再让他们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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