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医闹”乱象当止矣!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然而,最宝贵的生命却成了一些人牟利的工具。目前,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极尽所能从医疗纠纷中寻找“商机”。或文斗或武斗,各种方法无所不用,目的只有一个——赚钱。他们并不是患者本人或家属,而是借炒作医疗纠纷进行商业运作获利的第三方。通过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再从中分红。这个特殊的群体目前已呈现职业化发展趋势,对医院的正常秩序造成巨大危害——这就是“职业医闹”。 医闹的根源在于患者的弱势地位。首先,如果医院是事故的责任方,医院不可能轻易提供对患者有利的证据。其次,即便交到医疗鉴定机构处理,患者则会认为,医疗鉴定机构和医院一样都是卫生部门的下属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三,如果交给法院处理的话,法院不懂医疗,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医疗鉴定部门取证。正是由于这种不信任导致患方既不会轻易相信医疗事故鉴定,也倾向于不选择诉讼解决。而一些医院,因顾忌社会影响就简单地“给钱了事”,无异于激励了患方对暴力方式的选择,最终给了“医闹”可乘之机。 医闹现象的存在,不仅是医疗秩序的巨大危害,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在个别案例中可看到,患者亲属在进入“闹”的程序后,实则已将自己陷入“骑虎难下”的境地,欲罢不能,在职业医闹的威逼下不得不继续闹下去。同时,其他患者的正当权利也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医闹乱象不可不治,职业医闹不可不除,“医治”医闹乱象必须出重拳。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对医闹的度进行法律界定,明确“闹”到什么程度,适用什么惩罚,特别对带头闹事者施以重罚,情节严重者可入刑;其次,公安、卫生等部门应联合行动,大力度、高频度执法,严肃惩处,决不懈怠,始终对恶意医闹保持高压态势。最后,应建立患者正当权利维护机制,捋顺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避免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白庆光/文 赵晓慧/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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