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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至11月征收社保费524.98亿元 同比增长9.47%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26 22:1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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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2月26日讯(贺宏伟 田润红 张占锦)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截至11月30日,全省地税系统组织社保费收入524.98亿元,同比增收45.42亿元,同比增长9.4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485.93亿元,同比增收40.64亿元,同比增长9.13%;失业保险费完成39.04亿元,同比增收4.78亿元,同比增长13.97%。

  今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认真抓好冀中能源、河北钢铁等重点费源大户,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保证企业社保费及时入库。同时,大力落实社保费政策,抓好扩面和清欠,在城中村改造、自由职业者参保等领域扩面,督促企业建立清缴计划,及时清缴历史欠费。

  据介绍,河北省缴纳社保费的方式灵活多样,POS划缴、批扣划缴和自助缴费多种方式,让缴费方便快捷。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等措施已全面应用到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中。各地地税机关还创新服务,根据当地不同情况形成了许多特色服务。如邢台市地税局,今年初与市社保部门开通横向联网系统,在两个部门间搭建起数据交换平台,缴费单位或个人在社保部门审核后,可通过银行征收、POS机缴费、网上缴费、银行批扣、自助终端缴费等多种方式缴费。

  “社保费征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征收部门,我们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与社保、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社保费征收到位。”河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保机构可强制扣费;逾期仍未补缴的,可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为社保费的征缴提供了强有力保证和依据。今后,地税部门在社保费征缴上将更加严格,对欠缴企业处罚力度也将不断加大。

关键词:社保费,地税,养老保险,事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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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亚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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