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设河北首家“监狱法庭” 公审服刑人员
长城网1月15日讯(陈永杰)2014年伊始,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的法官们在办理河北省深州监狱假释案件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假释案件开庭,并首次在狱内使用标准化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庭审中配备使用了新近购置的便携式巡回数字法庭设备,全程录音、录像、打印开庭笔录均一气呵成,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深州监狱建立“监狱法庭”的做法,在河北省尚属首创。 多年来,衡水中院积极推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率达到了100%。以往,由于监狱硬件建设条件的限制,法官们到监狱开庭审理案件,或在监狱内的会议室或在监区干警办公室等地方,临时安排一个场所权充法庭。因陋就简的安排,使得本应非常严肃的开庭,不能完全体现庭审的威严和对法律的尊崇。为此,衡水中院提出了投建专门监狱法庭的设想并得到支持。于是,该院顺利建成了一所近百平米的、与衡水中院法庭无异的标准化“监狱法庭”,为法院公开审理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提供了专门开庭场所。 据了解,“监狱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院外延伸,是人民法院推行公开审判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不仅方便服刑人员参与诉讼,也利于降低司法成本,这对确保监狱的监管安全、推行公开审判制度、优化审判环境、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公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关键词:监狱法庭,假释案件,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