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说法]无信号灯控制路口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长城网2月12日讯(崔建雄 彦辉 曙光)交通事故双方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车指挥的交叉路口发生事故当如何处理?12日,交警针对案例进行了解答。 事故回放:2014年1月15日6时30分,杨某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沿周官庄村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河间市沙河桥镇周官庄村小学前十字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谢某驾驶的冀J687××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说法:杨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谢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交警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规定,拟作出以下认定:杨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谢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
关键词:交警,信号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