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长城原创

新消法3月15日正式实施 明确叫停“霸王条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4 22:03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生活中“霸王条款”无处不在。吕晓红 摄

“霸王条款”防不胜防。吕晓红 摄

  长城网3月13日讯(吕晓红)禁止外带酒水、设置包厢低消、收取开瓶费、月底流量清零、商品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长期以来,各种商品和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屡禁不止,让百姓苦不堪言。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对此类“霸王条款”明确叫停。

  生活中“霸王条款”无处不在

  家住省会阳光小郡的蒋女士,闲赋在家,家中日常所需基本都是她本人采购。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超市经常会推出“买多少送多少券搭配多少现金使用”等优惠活动,有的时候还规定必须在针织品区、日用品区使用,看似优惠实际上就是引导消费者多花钱。

  蒋女士说,有一次,她去超市购物,满额后超市给她的现金券只能在日用品区使用,他就买了一些碗筷等物品。“家里本来就不缺这些东西,买回去后一直闲置着没用,这样算下来一点也不省钱,还多花钱购买了好多没用的物品。”蒋女士抱怨道。

  蒋女士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既然消费满额后赠送现金券,就应该让消费者自行选择消费,也不应该再搭配其他现金使用。

  像蒋女士这样,在生活中遇到“霸王条款”的市民不在少数。近日,省会市民于先生从某购物网站买了一个无线路由器,收到安装后,手机、电脑等各种电子产品怎么也搜索不到无线信号。于先生也多次与卖家联系,并按照卖家的指导重新设置,可结果还是一样。无奈之下,于先生要求卖家换一个,可是卖家却说不是质量问题,于先生要换一个也可以,运费由于先生承担。于先生实在想不明白:物品质量存在问题,理应无理由退货或换货,运费也应该由卖家承担。

  “本来图便宜才从网上购买的,再加上来回运费,还不如在当地实体店买合适呢。”于先生说,买了一肚子气不说,还要多支出一部分钱,真是得不偿失。

  记者调查发现,“一经售出无商品质量问题,不予调换”、“车物自理,丢失自负”、“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等各种“霸王条款”无处不在。

  声音:叫停“霸王条款”有反对有赞成

  针对即将实施的新消法中叫停“霸王条款”,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多数市民表示支持,认为这样维护了消费者正当消费权益,“霸王条款”有强制消费的感觉。

  曾经有过“霸王条款”遭遇的于先生担心,商家被定性为“霸王条款”真的会受到严厉处罚吗?这个政策真的能落地吗?

  新消法 明确叫停“霸王条款”,几家欢喜几家忧。省会一家开饭店的商家表示,自己开的本来就平民饭店,小本生意,除去开支和租金等各项费用,没有多余的费用去雇人看管客人的车辆等物品,只能提醒顾客自己多加小心,以免在就餐过程中丢失东西,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也是人之常情,怎么能定性为“霸王条款“呢?

  提醒: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可找工商部门投诉

  新消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据悉,目前“霸王条款”主要有5种类型。一是经营者用来减免自己责任、逃避应尽义务,如“因报名人数不足,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行程延期或取消,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如“移动电话通信服务不可避免会受到网络故障、系统优化等影响,客户承诺和保证不会因该类情况向运营商索赔”;四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如“不遵守规则自带酒水的,餐厅可按瓶收取罚款”;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如“本公司具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霸王条框”已经成为商家心照不宣的秘密。一些具有垄断和经营优势地位的企业,会利用单方的格式条款和店堂告示,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益。目前,新消法对“霸王条款”作出了更加严格的约束,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如规定经营者提供格式条款的,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一些必要内容,如数量、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民事责任、安全注意事项或风险警示等。如果消费者感觉商家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应当谨慎购买商品和服务。

  此外,也有人认为,有关“霸王条款”的规定,旨在鼓励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前充分沟通和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如果消费者觉得经营者明示、告知的商品和服务的方式、内容是合理的,那么应该尊重契约精神,避免过度解读法律条款。新消法中“霸王条款”的规定,不能一刀切,不然看似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可能也会引发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在此,记者提醒消费者,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拨打当地工商部门热线投诉。

关键词:霸王条款,新消法,叫停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吕晓红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