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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6月16日至7月5日网上报名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宿馨元 
2015-06-09 19: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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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省司法厅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宿馨元 摄

  长城网6月9日讯(记者 宿馨元)6月9日,记者从河北省司法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报名时间为6月16日零时至7月5日24时,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据介绍,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260元;报名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4日至9月18日;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打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寄发成绩通知单。

  与2014年相比,2015年考试大纲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考查内容,对宪法、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完善;注重检验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重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此外,考试科目和题型也发生了变化,卷四题型将“实例(案例)分析题”修改为“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2015年司法考试,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可以享受放宽政策,河北省涉及48个县区(涿鹿赵家蓬区单计);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要能够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办理学历认证。如果考生既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办理学历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在此,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副处长魏东魁提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办理。石家庄(0311)87852253、唐山(0315)2824121、秦皇岛(0335)7078042、邯郸(0310)3155158、邢台(0319)2183521、保定(0312)5913691、张家口(0313)2161260、承德(0314)2288726、沧州(0317)3133279、廊坊(0316)7160950、衡水(0318)2376023、2376078。

  附:河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区

  平山县、灵寿县、赞皇县、行唐县、康保县、张北县、阳原县、赤城县、沽源县、怀安县、崇礼县、尚义县、蔚县、万全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阜平县、涞源县、顺平县、唐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武强县、武邑县、饶阳县、阜城县、临城县、广宗县、巨鹿县、威县、新河县、平乡县、魏县、大名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宣化县、承德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关键词:司法考试,河北省,司法厅,网上报名责任编辑:宿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