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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万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吕晓红 
2015-06-11 2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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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扶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吕晓红 摄

  长城网6月11日讯(记者 吕晓红)记者从6月11日召开的河北省扶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破解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围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指出,河北省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提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组建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等,通过构建银政担合作机制,深化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加信用、分担风险。

  《意见》提出,要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我省,增强金融市场活力。

  在小型微型企业劳动用工方面,《意见》规定,河北省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为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提供招聘、培训服务。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加大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小企业创业基地吸纳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支持建立小微企业产业园和孵化器,推动建立京津冀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扶持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示范产业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补贴。并在公共服务方面对小型微型企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小微企业。

关键词:扶持,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河北责任编辑:吕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