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装修一新的村卫生室。(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6月11日讯(记者 吕晓红)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确保贫困革命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3年基础上实现翻番,40个国家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外贫困革命老区县全部脱贫出列;到2020年,17个国家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内贫困革命老区县全部脱贫出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意见提出,到2017年,确保贫困革命老区在住房、交通、饮水、用电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确保贫困革命老区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同时,河北省还将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力为重点,实施县城集中供热、集中供水、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垃圾处理场、排水工程等市政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到2020年,建成区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重点小城镇,均建1个以城区为基本服务范围的污水处理厂。
在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驻村工作队机制。省级干部联系省有关部门帮扶1个贫困革命老区县,帮助引进1个战略投资者,推广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建立一批科教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培训一批营销、管理和科技人才。县级干部联系县有关部门帮扶1个贫困村,帮助选派1名大学生村官和1名科技特派员,协调一批贷款,发展一项增收产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贫困革命老区投入扶贫资金。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各级财政加大对贫困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对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期限的信用贷款,并给予贴息利率不超过贷款基础利率的贴息支持;自2016年起,国家在贫困革命老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用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在用地计划指标和土地整治等方面给予贫困革命老区倾斜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