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河北:传承尊老敬老美德 你我同行
导读:今年10月是我国第6个敬老月。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从细微处着手,从点滴做起,切实把老年人的忧乐冷暖挂在心上,积极开展敬老节活动,把更多关爱献给老年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氛围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民主和睦,就能充分发挥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的这句话从一个侧面深刻地揭示了父母子女之间、家庭和邻里之间形成一种理解、民主、和睦和团结的互助友爱关系,对于养成良好家庭传统美德,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性。尤其针对目前一些农村出现的“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不但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应引起农村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农村“留守老人”,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真正让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居、老有所乐。 要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有效维护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农村基层组织要把关心爱护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难的问题放在心上,切实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农村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应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留守老人”子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责任意识及农村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努力做好“留守老人”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好“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今天我们如何尊老敬老 当“还要不要尊老”作为一个不乏争议的话题出现,足以说明改变正在发生。强调尊老敬老的传统话语模式也有过时之虞,在社会的多元化观念冲击之下,其说服力越来越显得单薄,刷新和改造敬老尊老观已变得越来越现实。 一是将泛道德化的孝敬老人导向为责任和义务上养老。老有所养是一种国家承诺,牵涉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子女的角度,则要从传统的孝道,提升为现代意义上明确的法律赡养责任。社会应对老龄化,则不再指个体层面的孝敬义务,更表现在社会福利制度的保障上。当前,养老之于社会制度的调整压力加大。提升社会养老的质量和接纳程度,将是未来公共安全保障网络建设的一个重点方向。 二是将尊老敬老转化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对等关怀。尊老敬老不再意味着无条件的服从权威、迁就经验,比如老年权威、家长制作风,在今天已越来越受到质疑并被摒弃。即便是社会中那些受主流拥护的“著名老人”,他们受尊敬的原因往往也不是因为年龄。 所以,敬老回到一般意义上对人的处境的关照,回到人与人之间共同关照的角度,或许更能被接受。老年人在生理特点上处于相对弱势,应该受到对等呵护。尊老敬老不是一味服从,模糊是非、迁就原则,而体现为更多的谅解和理解。传统文化中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原有语境或许与现代所理解的尊老敬老含义有所隔阂,但将“老、幼”并列,都可视为是对弱者关怀和关爱的强调,与现代意义上的尊老含义可以接续。 漫谈:陪伴,是孝敬最好的方式 古语云:父母在,不远游。然而当今,父母与子女的长相厮守,似乎已成了一件“奢侈品”。为了梦想,为了生活,很多人像鸟儿一般早早飞离了温暖的巢,进而与父母“两地分离”。作为父母亲,似乎也只能把对子女的爱与思念埋在心底,学着“目送”,习惯孤寂。长此以往,那些“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的“空巢”老人,很容易失落,甚至抑郁。 为人子女者,应该反思:我们真的不能陪伴父母了吗? 陪伴应该有身体陪伴和精神陪伴之分。父母子女生活在一起,自然是好的。即使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常常相聚,我们其实依然能够从精神上陪伴父母。移动智能设备的普及大大缩短了时空的距离,我们随时可以通过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传一张照片,与父母“隔空对话”,甚至可以通过视频“见面”。只要把老人装在心里,缓解老人的思念,舒解老人的郁闷,其实只是举手之劳。 陪伴,是孝敬最好的方式。举手之劳,就能带给老人最基本的慰藉。你,还等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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