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田庄分水闸和石津干渠渠首闸缓缓提起,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向沧州大浪淀水库首次输水正式开始,沧州市民将首次喝上长江水。
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开始向沧州大浪淀水库输水
10月31日上午9点,随着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田庄分水闸和石津干渠渠首闸缓缓提起,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向沧州大浪淀水库首次输水正式开始。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铁龙、河北水务集团主任赵立敏等到场指导。
此次将向大浪淀水库输水约3000万立方米,历时近一个月。长江水通过中线总干渠田庄口门分水,沿太平河南岸古城西路下设的无压箱涵,至赵陵铺进水闸下游汇入石津灌区总干渠,利用石津灌区总干渠输水至大田南干后,再通过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入大浪淀水库。输水线路全长220公里,其中明渠段长159公里,田庄暗涵段长4公里,沧州支线压力箱涵段长57公里。
此次输水,既检验了石津干渠工程运行能力,又缓解了沧州市城市和工业用水紧张局面。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张野一行来我省邯郸市调研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情况
南水北调邯郸磁县段正式通水20万居民喝上丹江水
“终于盼来了丹江水,我们也喝上了甘甜的健康水。”家住邯郸磁县慈荷小区的居民张女士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近日,磁县人民期盼已久的南水北调配套水厂正式通水运行,经过处理的丹江水通过供水管网流入千家万户,该县主城区20余万居民喝上了千里而来的丹江水。
河北南水北调受水区7个设区市城区纳入在线水质监测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在南水北调受水区开展城市供水水质在线数据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线水质监测范围,决定先将河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7个设区市城区(不含所辖县级市和县城)已建成或试运行的南水北调工程配套地表水厂,纳入河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信息系统监测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省其他水厂延伸。
这套系统主要通过安装和利用集中数据采集器及传输设备,实时接收在线水质信息,实现出厂水质的在线数据监测,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初期实行过渡水价
日前,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实行过渡水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受水区市县政府加快水源切换,引导各地尽早用足用好长江水,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初期实行过渡水价。
《通知》指出,实行最低用水量计划管理,按照逐年递增的原则,2015年-2018年市县最低引江水量计划分别为规划分配水量的10%、20%、30%、40%。引用江水未达到最低计划水量的,按最低计划水量计收水费,超过最低计划水量的按实际水量计征水费。国家干线工程基本水费,已用江水部分包含在水价中,未用江水部分由相关市、县政府研究解决办法并督促落实。《通知》还明确,实行超额累减过渡水价,南水北调水厂以上配套工程实行超额累减水价。2015年免收市、县引用江水的水费,产生的费用计入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建设成本(不包括未引用江水部分国家干线工程基本水费)。2016年最低用水计划内水量,水价按2.00元/m3执行;超过规划分配20%至40%的水量,水价按1.76元/m3执行;超规划分配40%的水量,水价按1.50元/m3执行。2017年最低用水计划内水量,水价按2.15元/m3执行;超过规划分配30%至50%的水量,水价按1.76元/m3执行;超过规划分配50%的水量,水价按1.50元/m3执行。2018年最低用水计划内水量,水价按2.30元/m3执行;超过规划分配40%至60%的水量,水价按1.76元/m3执行;超过规划分配60%的水量,水价按1.50元/m3执行。此外,为便于市、县物价部门核定终端水价,2016-2018年入水厂水价统一按2.15元/m3核定,2019年起按2.76元/m3核定。
(据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邯郸晚报等稿件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