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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7年有效期”只是笑话而已,考验媒体责任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5-12-09 21: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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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驾驶证、身份证都有有效期,为什么结婚证不能有有效期?面对难以抵挡的第四次单身潮和现在与日俱增的离婚率,近日,某学者提出一种大胆而令人惊叹的声音:结婚证应设置7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离婚,这样一来,许多社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切莫当真,一个笑话而已

  这个言论很荒谬

  这些看似头头是道的理由,只是学者的一厢情愿,而现实却未必买他的账。

  比如说,按照这一观点,离婚率是低了,但随之而来的是财产分割案件上升了,人们的婚姻始终在路上,那么老人的养老问题谁来承担?父母频繁结婚,带给孩子的也不一定就是“受到更多关爱”,可能是没人抚养。“后娘养的”一直是国人忌讳的事情,也是人生中的不幸。这样一来“后娘养的”孩子不知要多出多少?作为学者敢想敢说是好事,但还得接地气,有些问题要经过实践检验,不能脑子一热就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实行结婚证有效期为7年固然有一些好处,但对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要进行科学评估,只有在两者比照的情况下才能得出孰优孰劣。如果连基本的理论依据都没有,也不进行社会调查,就坐在屋里里高谈阔论那是信口雌黄,与学者求实的学风背道而驰,也容易贻笑大方。

  给结婚证设置有效期,有关社会稳定,冲击社会道德,是牵一发动全局的大事情。学者还要走出书斋,听一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只有权衡利弊得失,用优选法给社会把脉,才不会妄说。(郭双年)

  结婚证岂能是傀儡和儿戏

  我们强调婚姻自由,《婚姻法》对离婚理由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没有多少强制性不予离婚的条款。故此,非得给结婚证设置一个期限,以保证所谓的“离婚自由”,全然是多此一举,浪费了不少资源不说,还破坏了本应有的相对稳定性。

  离婚率高并不一定是奇耻大辱,在一定程度上是文明程度的提升,虽然这里面也存在缺乏社会责任等问题,但并不一定需要通过给结婚证设置有效期来解决。通过给结婚证设置期限以降低离婚率,显然也没有这个必要,甚至有鼓动不负责婚姻之嫌。可以尝试多段感情说,或者防止结错婚说,都不是给结婚证设置期限的理由,发现双方不合适,可以依法离婚,又何必熬过人为设置的7年呢?结婚证也不具备帮助解决单身问题的功能。因此,给结婚证设置有效期解决单身问题,这样的奇葩方法还真应该洗洗睡了。

  让孩子可以享受到多段亲情说,更不是支持给结婚证设置期限的理由。多数离婚家庭重组后,对孩子的伤害往往比较深,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孩子会极度排斥,又何谈让孩子去享受多段亲情呢?提出给孩子多段亲情,也是比较荒唐的理由。

  婚庆经济是一种经济现象,但婚姻经济却不应该存在。正如那首歌所唱,“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卖”一样。当把结婚证设置期限与拉动经济、提升房地产需求挂钩,这就偏离了婚姻的正轨,而是纯粹被经济绑架了而已。这与那些房地产需求是丈母娘经济似乎同出一辙,显然有些荒诞。

  给结婚证设置有效性,还必然引发系列不稳定因素。七年的婚姻有效期,就会有相当一部分夫妇自然解除婚姻关系,会衍生出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系列社会问题,这种“动荡”的成本,该学者是否认真考虑过?

  结婚证,就是一个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法律身份证明而已,它保证夫妻双方相对稳定的身份关系和亲戚关系,保证婚姻家庭的相对稳定,它不具备某些学者所称的拉动经济、解决单身问题、提升妇女经济地位、帮助孩子享受更多亲情等这些功用,《婚姻法》也保证了结婚与离婚自由,又何必枉费心机给结婚证设一个有效期呢?画蛇添足,不必要了。(张立)

  学者、民众的交流莫患“七年之痒”

  双方之所以无法交流,一是专家学者过于专业的话语门槛形成阅读障碍,再加上网络掐头去尾的碎片化趋势,被提炼出来的核心观点很突兀,容易被误读。二是专家学者的动机不一,有的是出于社会责任,有的是分享学术思考,但有一部分则哗众取宠,甚至借机向权力献媚,这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互相不信任的两个群体,哪里还肯耐心分析对方的逻辑和论据,只要观点不合我意就分外眼红。

  网络舆论场是分层次的,如何打通不同层次的舆论场,让专家学者和乌合之众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为解决购票、社保、上访等凸显的社会问题提供良策?我觉得,首先,要有容人之量,也要敢于认输。尊重不同观点的表达权利,这需要双方在网络平台上不停磨合。其次,要说对方能懂的话,尤其是专家学者,用接地气的语言重新包装观点,让民众能更好地了解其逻辑。再次,鼓励更多专家学者对公共问题发言,学界诸多观点的碰撞,可以开拓民众的眼界,也会把媚俗和媚上的“鸡汤”淘汰掉。

  最重要的是,在讨论社会公共问题时,无论是谁,属于哪个群体,都应当遵守像罗伯特议事规则那样的公共规则。显然,学者、民众的交流莫患“七年之痒”,追求共识,尊重分歧,这样的舆论环境才能让符合时代的中国版议事规则萌芽。(赵查理)

  博眼球的新闻传播考验媒体责任

  段子传播不应损害媒体公信力

  所谓“结婚证应设置7年有效期”,只不过是一个“新浪名博”偶发奇想、心血来潮,这类奇谈怪论在网上到处都是,说者未必认真,听者未必在意,往往被当做段子传播。“结婚证设有效期”这个段子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主要是有媒体推波助澜,而报道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某学者”三个字——正因为是“某学者”之言,媒体才堂而皇之地把段子写成新闻;正因为是“某学者”之言,人们才有兴趣讨论一番。试想,若说这是“某网友”的言论,还会有那么多人理会吗?恐怕相关媒体都不好意思把它写成新闻。

  耐人寻味的“某学者”。相关媒体最初报道时,想必知道这一言论出自谁手,只是因为他影响力不够,于是加封他为“学者”;同时又担心人们知道真相后懒得理会,于是只说“某学者”而始终不提究竟是哪个学者。如此手法相当拙劣,糊弄公众的意图相当明显。

  我只想问:个别媒体如此作为,真的好吗?公信力真的不要了?(浦江潮)

  考验媒体责任

  不知道新闻中的那位“某学者”是谁,上网搜索,发现最早见于12月7日新浪网《国内新闻》栏目,来源为“综合”,并未说出“某学者”的名字。这就奇了,既然是一条新闻,而且末尾还要求网友“支持请转发”,那就不涉及个人隐私,怎么连制造新闻的人是谁都不交代?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结婚证设置7年有效期”这样的新闻固然能够赚来眼球,但同时也在考验着媒体的责任,需要媒体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让读者知道更多的信息。(刘昌海)

  (据京华时报、红网、大河网等)

关键词:结婚证,有效期,媒体责任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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