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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大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力度 促电商健康发展

来源:长城网 作者:鼎鼎 2015-12-22 23: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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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打击力度、强化企业责任、提升监管能力、稳固治理基础等四大举措,以扭转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多发高发态势,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用3年时间,初步形成规章制度更加完备、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防控手段更加有力、行业企业更加自律、交易秩序更加规范的电子商务新生态。

  《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网络交易的虚拟化、隐蔽化、跨区域、跨行业等特点,也使互联网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灾区。为促进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部署,自2014年6月-2015年12月,在全国开展了为期1年半的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长期健康发展,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部署用3年左右时间,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进行系统治理。为落实《意见》各项政策要求,根据省领导指示,省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聚焦我省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的问题和关键点,群策群力,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呈现的形势和特点

  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现象仍然多发高发,参与者数量众多、身份各异,涉及地区、行业、领域广泛,呈现明显的虚拟化、隐蔽化、链条化和跨区域、跨行业等特点。做好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工作,目前主要面临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手段不适应、企业责任不明确、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困难,工作中也存在监管针对性不强、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具体举措

  在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方面,主要是针对我省13种重点商品开展集中整治,在生产环节,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和执法打假,在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商品常态化定向监测和商品质量抽检,在邮政快递环节,建立情报收集和舆情监测机制,严打违规收寄,并将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纳入“两个排查”、综治考评和综治问责体系。在严厉惩处网络侵权行为方面,主要是强化电商平台和电商网站商品商标抽查,查处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行为;建立互联网媒体和重点网站动态摸排、监测和清理机制,及时发现查处网络侵权行为;加强与电商企业协作,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适当提高重点监管商品进出境邮件查验比例,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侵权行为等。

  加大打击力度,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多发高发态势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指出,监管针对性不强、打击力度不够是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为此,《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明确提出,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和严厉惩处网络侵权行为。

  在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方面,针对农资、食品药品等13种重点商品开展集中整治。在生产环节,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在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商品常态化定向监测和商品质量抽检。在邮政快递环节,建立情报收集和舆情监测机制,严打违规收寄行为。

  “强化电商平台和电商网站商品商标抽查,查处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行为。”在严厉惩处网络侵权行为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互联网媒体和重点网站动态摸排、监测和清理机制,及时发现查处网络侵权行为。

  强化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健全规章制度

  “当前,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多发高发,参与者数量众多、身份各异,涉及地区、行业、领域广泛。”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治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企业也有重要责任。

  针对企业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实施意见》对电商平台企业、电商自营企业、网络服务商、邮政快递企业以及网站提出了具体要求。

  电商平台企业要加强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严禁为未取得资质的网上经营者提供服务。电商自营企业不得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经营,对所销售商品加强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管理,不得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网络服务商要及时删除、屏蔽网上侵权假冒有害信息,落实信息内容保留备查制度。邮政快递企业要严审电商企业资格,严格寄递实名制、收寄验视等制度。网站要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上传作品“三审”制度,不得发布侵权假冒商品信息、未经授权传播权利人知识产权作品、推送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平台

  河北省将用3年时间,初步形成规章制度更加完备、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防控手段更加有力、行业企业更加自律、交易秩序更加规范的电子商务新生态,扭转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多发高发态势。

  根据意见,我省将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保障系统,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强化风险监测、随机抽查和在线信息检索,依法查处假劣产品生产加工行为,净化生产源头。对侵权假冒信息高发频发、拒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意见明确,加强网络服务商网站和信息安全管理。督促网络服务商严把网站接入准入关,加强网站备案管理,严禁为违法违规网站和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认真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及时删除、屏蔽在网上传输的明显属于侵权假冒的有害信息,以及有关部门通知删除、屏蔽的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内容保留备查制度,为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对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假冒食品药品和列入“黑名单”的网站,一律停止网络服务。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快信息化监管手段和制度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实行备案人身份核实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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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侵权,假冒,电商

责任编辑:丁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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